根据国家行政学院、重庆市人民政府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》精神和《关于印发“泛海扬帆—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”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2011〕169号)文件要求,重庆市全面启动了“泛海扬帆—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”工作。通过个人网上申请、区县初审、市级相关部门复审、专家组评审,并向社会公示,现决定对103个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资助(资助名单及金额附后)。
希望受助项目负责人认真实施创业计划,积极参与诸如网站展示、QQ群互动、交流培训等后续活动,按照《资助金管理办法》的要求真正用好资助资金,把项目做好做实。
各区县(自治县)管理人员及社会督导员,要按照《项目督导办法》,加强对受助项目的督导工作,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。对未按《创业计划书》进度实施的创业项目,予以督导整改或停止资助。
泛海扬帆行动项目办公室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
附:泛海扬帆行动最终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金额